陈平武、陈彬、何翠兰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川(2024)旌阳区不动产权第002737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平武、陈彬、何翠兰
2026年4月9日
上一篇:谭华蓉、郑建汇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篇:张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