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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琼/宋光富(司法裁决)

首次发布时间: 2025-04-24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3执2438号之;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3执2438号之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9)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412号

抵:川(2021)德阳市不动产明第0011354号

 

王朝琼/宋光富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510601003001GB00012F00011560

德阳市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商业街(1#地块)5-12-2号


 

 

 

2025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