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3执2438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3执2438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川(2019)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412号 抵:川(2021)德阳市不动产明第0011354号 |
王朝琼/宋光富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3001GB00012F00011560 | 德阳市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商业街(1#地块)5-12-2号 |
2025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