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杨章琼因保管不善,将0048128号,德府国用(2003)第B14858-2827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斌、杨章琼
2025年6月12日
上一篇:董霞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篇: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