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3执2500号之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3执2500号之一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川(2020)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2507号 抵:川(2020)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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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婷婷 肖东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4002GB00101F00020022 | 德阳市白河巷11号都市乐章2栋1-3-2号 |
2025年 7 月18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