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阳支行因保管不善,将264号房屋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阳支行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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