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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交房即领证”

时间:2021-09-28 点击数:429
       “交房即领证”是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增强企业责任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事项,是不动产登记领域增效提速、便民惠民的有益探索,是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德阳市大力推进“交房即领证”工作,惠及群众,把城市住房改革的“盆景”变为城市开发建设一道靓丽“风景”。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目标。我市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税务部门和人防部门联合出台《德阳市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领证”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推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领证”工作,在市本级已实施3个“交房即领证”试点项目的基础上,确定在2021年12月底前全市至少完成12个项目“交房即领证”目标任务。
       二是推行“多测合一”。项目验收期间,自然资源部门积极督促和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实施房屋面积测绘和宗地测绘,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介入房屋实测报告和宗地测绘审核,及时开展权籍调查和宗地分户测绘,为契税、维修资金缴纳提供基础数据。
       三是及时开展规划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对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复核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核发规划核实合格证书是开展下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自然资源部门对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方案,提前介入,倒排工期,指导建设单位对规划核实所需资料进行复核准备,对建设项目竣工测绘中可能出现的测绘误差、计算方式差异等提前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建设单位整改并核发规划核实合格证书。
       四是实行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专属服务、延时服务、全流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容缺受理项目规划核实合格证书、竣工备案书并及时开展权籍调查,同步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业务,待企业补齐要件资料后,及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最终实现“交房即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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