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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舆情收集与危机应急机制处理制度

时间:2023-04-20 点击数:419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舆情收集与危机应急机制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舆情管理工作,完善舆情收集与应急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成立不动产登记舆情收集与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舆情收集与危机应急处理。

第三条 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微博、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局宣教中心、12345热线、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

 健全窗口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回应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第 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指导。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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